一人公司的酸甜苦辣
来源:公司律师服务网 作者:杨莉莎 时间:2019-07-16
商业交往中您可能经常会听到公司员工说我们单位就一个老板,老板一人说了算,你找我解决,我也作不主之类的推脱之词。那么他们口中的一个老板是什么意思呢?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个是员工嘴中说的一个老板,就是公司只有一个股东,那么他自然就是老板,老板一人说了算,那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然也有可能是个体工商户;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可能有多个股东,但是其中一个大股东说了算,其他小股东要么挂名,要么说了不算,所以在员工嘴里会有一人说了算的说法,其实与实际法律关系并不相符。今天我们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内容。
1.一人公司就是“一人说了算”,公司只有一个股东
一人公司从公司的定义上来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的自然人就是我们说的个人老板,比如张三、李四,法人股东就是公司的股东本身就是一个法人单位,比如北京红叶贸易发展公司、天津运达科技公司。
2.一人公司没有股东会,但要签字画押
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股东一个人说了算,自然也不用设立股东会,但是也不能因此股东就可以随意妄为,股东作出的重大决议,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3.一人公司已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一说
原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了最低1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但是在2014年修订公司法时将些规定进行了删除,自此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了10万元的注册资本一说,公司成立门槛大大降低。无疑与此同时也增加了经营风险,债权人在与一人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信誉、经济负担能力、履约诚信度等等,避免发生公司无力还债这种情形发生。
4. 稍有不慎,一人公司的股东就会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的意思是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在有证据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分开的,即公司是公司的财产个人是个人的财产,两者之间未混同,股东方对公司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否则就会直接推定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其个人财产是独立分开的,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
5.一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必须登记清楚明确
一人有限公司因为只有一个股东,但是单看公司名称你是无法辨识他的股东人数的,所以公司法规为了让第三人明确了解一人公司的特殊之处,一人公司在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必须要写明是自然人独资还是法人独资,这样与之交易的相对方可以通过营业执行登记信息一目了然了知道公司股东的实际情况,以作出合法的商业判断。
6.一人公司也要做账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既然叫公司不管股东是一个人还是多个,必须要有自己的财务制度,要有明确的账目记载,同其他公司一样年终要编制财务报告,要进行会计年审,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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