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811007020;13522686508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聊一聊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来源:公司律师服务网   作者:杨莉莎  时间:2019-05-27

聊一聊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作者:杨莉莎

公司发起人是指,提出设立公司申请、签署发起人协议及制定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通俗的讲就是公司未来的股东。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发起人,其次是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投资、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设施设备等。公司发起人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侵犯了其他发起人或者他人的利益同样要承担责任。

1.发起人之间的责任承担问题

发起人之间的纠纷属于内部纠纷,分为发起人与发起人之间的纠纷、发起人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两种情况。对于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常见的是发起人之间凭借信任关系不签订发起人协议而产生的纠纷。没有协议的话,如果发起人之间存在纠纷,需要维权一方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权利受损的事实,有发起人协议且约定明确的话,可以依据协议约定直接维护自己的权利。

发起人协议一般会约定在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公司设立后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实践中发起人协议的大部分内容会被写进章程,但也存在与章程不一致的地方。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可能产生究竟是适用发起人协议还是章程的问题,具体要看协议中关于两者冲突适用的选择是如何约定的。但是,发起人协议是内部的,对内对于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章程是对外公示的,如果存在矛盾或者冲突的地方,对于公司之外的第三人来说自然是适用章程的约定。对于发起人来说缴纳认缴出资是他们共同的义务,需共同遵守,如果有发起人履行,有发起人未履行,履行者可依据认缴约定的实际情况要求未履行者按期按额缴纳。

2.发起人就发起过程中签订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

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租赁房屋、购买办公设备、开立公司账户、甚至聘请工作人员等行为。实施这种行为即可能是以发起人的名义进行,也可能是以设立公司的名义进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规定: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方面,以发起人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的,虽然是为了设立公司而为,但是法院首先支持合同相对人向发起人主张权利,只有在公司对该合同确认后,法院才会支持相对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另一方面,发起人以设立公司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法院首先支持的是相对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只有在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订立合同时,法院才会要求订立合同的发起人承担责任。这恰恰体现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和谁签订的合同追究谁的责任,除非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如公司确认或者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非为公司利益所为,方能冲破这一原则。

3.发起失败的责任承担问题

发起人设立公司失败,意味着公司没能正式设立,未取得法人主体资格,承担公司设立失败的责任主体自然落到了发起人的身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通过以上规定可知:债权人即可选择起诉全体发起人也可选择起诉部分发起人,受害人可起诉全体发起人且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就发起人之间如果存在无过错方也存在过错方的,无过错方在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有过错方进行追偿。除此之外,发起人还应当承担就设立过程中,向已认缴出资或者股款的发起人返还本金及存款利息的义务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分享到: